添加剂生产许可证葡萄牙使馆认证
上海常办的国`家领馆:
埃及、巴西、土耳其、秘鲁、智利、乌拉圭、以及阿根廷:不认长三角以外的文件;
墨西哥:不认长三角以外的文件,代理尼加拉瓜、危地马拉、洪都拉斯三国认证;
泰国:英文或泰文,一份正本二份复印件;
菲律宾:一份正本三份复印件;
委内瑞拉:应另提供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所谓领事认证
,是指由外国驻华使(领)馆对我国出口企业所提交的商业单据和文件加以认证,确认和证明单据文件上的一个签字、印章属实。在国际贸易中,对出口商的商业单据和文件以及其它机构的涉外文件由外交、领事机构加以认证,这已成为一种普遍的做法。通过领事认证证明出口商所提交的单据文件的印章及签字属实,从而向域外机构起一种证明和介绍作用,不致因进口国有关机构怀疑单据文件的真实性而影响该单据文件在域外的使用效力。
领事认证
的申办手续一般是企业提交的商业单据和文件经贸促会或其它公证机构认证后再由外交部领事司认证处认证,再送相应的驻华使(领)馆认证。
驻华领事认证收费办法:
1、产地证、CI、价格单、商检证等文件按份收费;CI按总金额收费的有阿联酋、卡塔尔、伊朗、约旦、叙利亚、利比亚、黎巴嫩等使馆,其余使馆按份收费。
2、部分驻华使馆不收认证:如希腊、马尔他、巴勒斯坦、博次瓦纳及坦桑尼亚等。
3、已由中国贸促会送交外交部的认证文件,如公司要求退回,只退文件不退认证费,重认重交费。
驻华领事认证文件要求:
1、下列使馆要求所有认证文件一式两件:菲律宾、泰国、委内瑞拉、乌兹别克斯坦、意大利、土耳其。其中 一份供使馆留底(不收认证费)
2、下列使馆要求提供认证文件的复印件,复印件份数如下:埃及、也门、伊朗、韩国、印尼、老挝、巴基斯坦、埃塞俄比亚、卢旺达、安哥拉、莫桑比克、坦桑尼亚、印度等以上国`家提供一份复印件;刚果民主共和国--提供二份复印件;阿联酋提供一份(产地证)复印件、提供二份(CI) 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