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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萨克斯坦委托书使馆盖章-双认证
发布时间: 2023-04-07 12:18 更新时间: 2024-09-27 08:00
哈萨克斯坦委托书使馆盖章-出口认证

 

向伊斯兰国`家出口清真肉类等食品有何特殊要求?

对伊斯兰国`家出口清真肉类或其他食品,必须由中国伊斯兰教协会签发统一的出口清真食品证明(哈拉证书),地方伊斯兰教协会不能签发出口证书。上述证明应加盖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的印章后方可办理领事认证。

 

涉外商业单据认证,是指贸促会依据有关规定、办法和要求对外贸公司、出口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根据进口国要求将本企业在对外经济贸易等活动中用于通关结汇的有关单据(证)或有关保险公司、船代/货代和对外运输公司等机构出具的单据(证)送经贸促会进行认证并确认其印章属实等的活动。

 

对领事认证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查吗?

申请人和已经领事认证的文书内容的利害关系人,对领事认证机构出具的领事认证书有异议的,可以向出具该领事认证书的领事认证机构提出复查申请。

领事认证机构收到复查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核实。对于领事认证书的编号、证词、出证日期等内容错误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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