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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报关单坦桑尼亚领事认证
发布时间: 2023-04-25 16:05 更新时间: 2024-11-30 08:00
出口报关单坦桑尼亚领事认证

 

不予认证的规定:

领事认证是外交或领事机构以国`家名义进行文书推介和确认的活动。因此,当您的文书中有违反我国及文书使用国法律法规,损害我国主权和尊严及社会公共利益等内容时,认证机关有权不予认证。同时,涉外公证书、相关证明、单据等不符合《公证法》及《公证程序规则》等有关规定时不予认证。关于领事认证的相关解释权归外交部所有。

 

巴基斯坦使馆涉及金额的商业文件不予认证。

印度尼西亚使馆在办理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类的文件时,需提供生产许可证、销售证书、GMP证书、营业执照、授权书、产品承认说明。

送科威特使馆的产地证及发票的领事认证需提交白色产地证;

送叙利亚驻北京使馆的领事认证的产地证及发票上须加打“货物不靠以色列港口”的文字说明。

办理泰国领事认证的涉外商业文件需附有泰语译文。

俄罗斯、美国领事馆认证公证书需附译文与原文相符证词。

 

在国外的我国公民如何对国内发生的事实办理公证、认证手续?

公证所涉及的事实发生在我国国内的,原则上应向我国涉外公证处申办公证书。如当事人无法亲自回国办理,可委托国内亲友或代理申请公证,并办理认证处或外交部委托的地方外办的领事认证和文书使用国驻华使领馆的认证。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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