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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领事馆出口协议加签
发布时间: 2022-11-28 14:38 更新时间: 2024-05-20 08:00

德国领事馆出口协议加签

 


“领事认证”越来越多地被一些国`家用作限制货物进口的非关税贸易壁垒措施。为突破国外非关税贸易壁垒,我司为广大出口企业便捷办理领事认证,免去烦锁中转流程,一手操作;帮助出口企业办理“使馆/领事馆认证”,以使货物顺利出口。为大家带来快速,简便,贴心的服务。


因领事认证的时间一般较长,为了不影响国外客人清关,尽快安排资料操作。在认证问题上拿不准主意时,要多与客人沟通,因为客人比我们更熟悉他们本国海关的规定。

 


领事认证:是由出口国的特定机构对出口商用于通关结汇以及其他用途的各类商业单据和文件就其单证文件上的印章、签字属实进行确认和证实。在国际经济贸易中,为了办理进口手续以及保证交易行为或贸易文件的真实性,从而实现交易的安全,减少风险,维护自身的权益,进口商根据本国的法律或有关规定,要求出口国的专门机构对出口商在交易中所涉及的商业文件或商业单据(一般是商会组织)加以认证,这一做法已成为国际惯例。

 


外交部领事司和使领馆认证


对申请单位提交代理的单据文件审核后,对于可以办理领事认证的单据(如产地证)和官方机构、公证部门出具的文件(例如商检局出具的商检证、动植物检疫局出具的动植物检疫证明等),可按要求直接送外交部领事司进行认证。对拟办理的领事认证,属于贸促会认证范围的单据文件,如:INV、提单、屠宰证、商检公司出具的商检证、保险公司出具保险单等,先由贸促会直接加盖单据证明专用章予以认证,然后送外交部领事司认证。对于需制作国际商事证明书的,先交中国贸促总会出具国际商事证明书,再送外交部领事司。


在领事认证中,由我国外交部领事司对单据文件先进行认证是外国驻华使领馆领事认证的先决条件。作为领事认证的前提和必经的程序,我国外交部领事司的认证是代表国`家对涉外商业单据文件进行审查。因此,对于需要领事认证的单据文件在外国驻华使领馆认证前,必须先由我国外交部领事司认证,而不得直接交使领馆认证。


外交部领事司办妥认证后,由外交部驻外机构服务中心送外国驻华使馆办理领事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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