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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斯尼亚领事装箱单认证
发布时间: 2022-12-01 11:17 更新时间: 2024-09-18 08:00

波斯尼亚领事装箱单认证、波斯尼亚领事装箱单认证

 


俄罗斯驻上海总领馆出台了一项新的规定:凡是已经过俄方公司盖章的合同或协议类文件,使馆不再受理相关认证申请。对此,俄领馆给出的理由是,文件已经经过俄方确认,没有再做领事认证的必要。请广大企业在送办文件时务必注意。俄罗斯上海领馆认证要求如下:


1、领馆对认证文件的俄文翻译要求比较高,存在退件的可能,建议企业只做英文件,只可送上海领馆办理。


2、授权书须有签字、盖章及签署日期,签字只可法人签,并注明签字人的职务。


3、商业发票、价格单、报关单、外销合同、供货商证明等部分文件领馆不予认证。


4、文件日期不能与当前日期相差太久(三个月内为宜)。


5、国外证书(包括TUV、自由销售证书、DNV等)领馆不予认证,任何形式都不可认证。

 


外国驻华使馆对办理领事认证的文书有何要求?


(一)不同国`家对送往该国使用的文书有不同要求,当您向涉外公证机构或其他出文机构申办涉外公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书时,应明确告知文书拟送往使用的国`家、使用目的及其他相关信息,以便上述机构准确出证。


(二)各个国`家对各种公证书的时效有不同的规定,如意大利要求结婚公证书有效期为3个月,荷兰要求所有公证书有效期为6个月,奥地利要求未受刑事处分有效期为1个月等等。鉴此,请您根据有关要求和需要及时办理领事认证,并在办理后尽快使用。


(三)如您需要了解各国对公证书的具体要求,可与司客服联系咨询。

 


随着中国对外经贸往来的日益频繁,越来越多的企业向国外出口商品,开展经贸合作,其中,衍生大量的票据、证明等文书往来,中国与国外文书真实性的采信与法律效力问题成为一个重要课题。领事认证作为国`家之间的文书推介活动,可通过对有关公证文书和商业文书环环相扣的确认,有效避免文书接受国因怀疑签字或印鉴的真实性而拒绝接受文书。可以说领事认证

是企业出口必不可少的“通行证”。要想获得这个“通行证”,除了要办理外交部领事司的认证手续外,同时还要办理外国驻华使馆的认证手续。有了领事认证这个“通行证”,企业的文书才能与使用国当地的文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才能在使用国被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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