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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使馆加签ISO、CE证书
发布时间: 2023-03-01 10:52 更新时间: 2024-11-24 08:00
荷兰使馆加签ISO、CE证书

 

领事认证的范围主要有:

(1)贸促会系统所签发的一般原产地证;

(2)由贸促会签证机构认证的涉外商业单据文件。常见的有:商业INV、箱单、价格单、船公司证明、提单、装箱单、保险单等;

(3)根据进口国或进口商的要求,需要办理领事认证的其它有关单据文件。

在实际业务中,需要办理领事认证的单据文件常见的是原产地证和商业INV。对商业单据文件(如原产地证)予以领事认证,通常在信用证中作如下规定:“THE CERTIFICATE OF ORIGIN SHOULD BE LEGALIZED BY EMBASSY OR CONSULATE”(中国贸促会出具的原产地证明,必须由某国使馆予以认证)。

 

外国驻华使领馆为其本国公民出具的公证文书是否须中方领事认证?

外国驻华使馆或驻内地及港澳领馆为其本国公民出具的公证文书,可径在我国内地和港澳地区使用,无须办理中方领事认证。

 

下列使馆要求所有认证文件须提交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供使馆留底:

菲律宾、泰国、委内瑞拉、土耳其、古巴

如:送办土耳其国`家的文件,在份数栏内应填“2”份,申办公司收到为“1”份,另1份由土耳其使馆留底保存。

 

下列使馆要求提供复印件: 阿尔巴尼亚、阿尔及利亚、阿富汗、阿联酋(发票1份)、埃及、埃塞俄比亚、安哥拉、巴基斯坦(2份)、玻利维亚、古巴、刚果(2份)、哈萨克斯坦、韩国、黎巴嫩、利比亚(2份)、卢旺达、缅甸、也门、越南、伊朗、约旦、印度尼西亚、印度 。

 

领事认证概况:在进出口贸易过程中,进口商根据本国的法律或习惯,常常要求出口商将出口货物所涉及的单证拿到本国驻出口国的使领馆办理认证,然后才能到相关结汇银行进行交单结汇,这一认证过程就是人们常说的领事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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