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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销授权书柬埔寨领事签章
发布时间: 2023-04-06 15:24 更新时间: 2024-11-16 08:00
分销授权书柬埔寨领事签章

 

文件需西文翻译的使馆:玻利维亚、多米尼加、哥伦比亚、哥斯达黎加、委内瑞拉、乌拉圭、西班牙等;(我司提供英文、西文、俄文等翻译服务)

企业文件可自行翻译并盖章,官方或其他组织机构的文件,需翻译公司翻译,并应提供翻译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委内瑞拉、乌拉圭、西班牙为上海领馆办理,贸促会不提供翻译服务;其他在北京使馆认证的,贸促会可代为翻译,但要另收费,并延长办理时间;

* 企业只做纯西文的文件认证的,需提供一份中文翻译件作为佐证材料。

 

向伊斯兰国`家出口清真肉类等食品有何特殊要求?

对伊斯兰国`家出口清真肉类或其他食品,必须由中国伊斯兰教协会签发统一的出口清真食品证明(哈拉证书),地方伊斯兰教协会不能签发出口证书。上述证明应加盖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的印章后方可办理领事认证。

 

可申请大使馆认证的文件:

1、经由贸促会或商检局(法检产品由商检局认证)认证 的通关结汇用的商业文件,如原产地证、商业CI、价格单、装箱单、检验证(健康证、分析证、无放射证等)、品质证书、提单、 各类运输证明、屠宰证书等。

2、不属于上述1的其他文件,如商业合同、协议书、委托 代理证书、授权书、营业执照、公司章程、银行资本证明以及业务证明等(须经中国贸促会做成证明书,然后交外交部和驻华使馆办理领事认证)。

联系方式

  • 电  话:15013916156
  • 业务:张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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