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事认证流程:
第1步
部分文件先经过中国国际商会和各地公证处的审核认证,商会和公证处审核商业资料上的印章或者签字,审核后并由国际商会和公证处出具证明书或者公证书,并且证明书上有公证员的签字及国际商会和公证处的印章。
第2步
将带有国际商会或者公证处公证员签字的文件,送至外交部领事司,由领事司认证对商会和公证处的印章及签字进行认证,在认证的文件上由外交部领事司授权人签字(备注:如果文件不需要送至使馆认证的话,到此步骤就认证结束的话,称为外交部单认证,部分国`家部分文件办理外交部单认证即可使用)
第3步
文件由外交部领事司认证出后,送去各国大使馆或者领事馆认证,由各国使馆认证外交部领事司的印章及签字。(到此为之称为使馆双认证)
第4步
使馆认证结束后,再按上列顺序逆向转递。至认证返还给客户。
A省(区、市)公证处或其他机构出具的涉外公证书或其他文书,是否可以到B省(区、市)外办申办领事认证?
不可以。由于外交部委托可办理领事认证的省级外办只掌握本省、区、市内涉外公证处或其他出证机构的签字或印章备案,对其它省份出具的文书不便核实真伪,不能为其办理认证。因此,当事人应到户口所在地、居住地或有关事实发生地的涉外公证处或其他机构申办公证书或其他文书,并到该公证处或其他机构所属省级外办申请领事认证。
随着出口主体多元化,贸易方式多样化和单据形式种类复杂化,为了维护广大申请单位的切身利益,减少贸易磨擦,大限度地降低风险,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将价格类、特殊商业INV等单据(证)划归以商事证明方式予以认证。
涉外商业单据主要包括:
1、商业INV(限于L/C结汇且发票中不含任何“承诺性、限制性”条款);
2、重量单;
3、装箱单;
4、提单;
5、各类运输证明(如船证明等);
6、保险单;
7、其他用于结汇的单据或票据;
- 尼泊尔使馆盖章-双认证 2024-11-16
- 尼泊尔领事馆签章出口授权书 2024-11-16
- 印度尼西亚领事签章LOA-涉外认证 2024-11-16
- 印度尼西亚委托书使馆加签 2024-11-16
- 印度尼西亚使馆投标授权书签章 2024-11-16
- 印度尼西亚领事签章投标委托书-双认证 2024-11-16
- 驻新加坡委托书领事签章-涉外认证 2024-11-16
- 经销委托书新加坡领事认证 2024-11-16
- 新加坡使馆投标委托书认证 2024-11-16
- 新加坡领馆经销委托书认证 2024-11-16
- 新加坡领事馆代理授权书签章 2024-11-16
- 马来西亚领馆盖章委托书 2024-11-16
- 马来西亚领事盖章代理授权书 2024-11-16
- 马来西亚授权委托书使馆认证-涉外认证 2024-11-16
- 马来西亚使馆分销授权书签章 2024-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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