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驻华使领馆为其本国公民出具的公证文书是否须中方领事认证?
外国驻华使馆或驻内地及港澳领馆为其本国公民出具的公证文书,可径在我国内地和港澳地区使用,无须办理中方领事认证。
下列使馆要求所有认证文件须提交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供使馆留底:
菲律宾、泰国、委内瑞拉、土耳其、古巴
如:送办土耳其国`家的文件,在份数栏内应填“2”份,申办公司收到为“1”份,另1份由土耳其使馆留底保存。
下列使馆要求提供复印件: 阿尔巴尼亚、阿尔及利亚、阿富汗、阿联酋(发票1份)、埃及、埃塞俄比亚、安哥拉、巴基斯坦(2份)、玻利维亚、古巴、刚果(2份)、哈萨克斯坦、韩国、黎巴嫩、利比亚(2份)、卢旺达、缅甸、也门、越南、伊朗、约旦、印度尼西亚、印度 。
您的哪些文书需在外交部授权的地方外办办理领事认证?
送往外国使用的,文书使用国在我国设有领馆且开展领事认证业务,同时该领馆辖区包括为您文书办理领事认证的地方外办所在的省(市、区)内涉外公证处、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地方分会出具的涉外公证书、相关证明及单据等。
举个例子说明:如意大利驻上海有总领馆,并且开展领事认证业务,其领区(即该领馆管辖的范围)包括上海、浙江、福建等省市。如您的文书在浙江省出具拟送往意大利使用,应在浙江省外办办理领事认证后,再送往意驻上海总领馆办理领事认证,无需送外交部领事司和意驻华使馆办理领事认证。
领事认证
,是指根据进口国要求,申请单位将本企业在对外经济贸易活动中的有关文件或单据(证)经贸促会证明/认证后还需递交该国驻华使领馆进行认证的活动。
领事认证既是外交领事职能又是国际贸易惯例,是一项时间紧、环节多、政策性都较强的业务工作。近年来,随着我国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领事认证业务量逐年递增。欢迎广大外贸公司、出口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随时前来垂询和办理。
- 伊朗领事馆加签委托书-涉外认证 2024-11-17
- 伊朗领事授权书POA认证 2024-11-17
- 伊朗大使馆加签-出口认证 2024-11-17
- 伊拉克领事POA认证 2024-11-17
- 伊拉克领馆双认证专利授权书 2024-11-17
- 伊拉克使馆认证分销委托书 2024-11-17
- 伊拉克使馆POA签章 2024-11-17
- 伊拉克委托书领事加签 2024-11-17
- 代理委托书阿富汗领事认证 2024-11-17
- 阿富汗使馆委托书LOA认证 2024-11-17
- 阿富汗经销授权书领事馆签章 2024-11-17
- 阿富汗领馆加签-双认证 2024-11-17
- 阿富汗领馆双认证-涉外认证 2024-11-17
- 土库曼斯坦领事签章经销委托书 2024-11-17
- 土库曼斯坦大使馆分销授权书认证 2024-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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