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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华埃塞俄比亚领事双认证

更新时间
2024-11-09 08:00:00
价格
100元 / 件
国家
埃塞俄比亚领事双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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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张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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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在华埃塞俄比亚领事双认证

 

领事认证相关注意事项

1. 由于办理领事认证的时间相对较长,有需求的企业一定要尽量提早前来办理,以争取工作上的主动。

2.哥伦比亚使馆要求授权书必须和营业执照一起认证。

3.菲律宾、泰国、委内瑞拉、土耳其、古巴使馆要求所有文件要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供使馆留底。如:送办土耳其国`家的文件,在份数栏内应填“2”份,申办公司收到为“1”份,另1份由土耳其使馆留底保存。

4. 巴基斯坦、黎巴嫩、印度、新加坡、卡塔尔使馆要求提供英文的目的使用说明。

 

领事认证的办理程序申请与审核:
我国出口企业在出口贸易业务中,根据进口国的规定或进口商的要求,需要对涉外商业单据文件办理领事认证时,出口企业可以委托贸促会代为办理。

委托代理时,申请单位应填写《领事认证申办表》,提交需要办理领事认证的单据文件。

单据文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符合使领馆的规定要求(语言、份数、相关单据文件);

——单据文件必须合法有效、真实可靠、正确无误;

——单据文件应当是正式制作的,根据需要可以是正本、副本、甚至是复印件(如报关单),但不能为手写。

——单据文件卷面整洁,文字、签字应当清晰;印章不清、模糊,盖倒、重复盖两个章的单据文件不受理。

 

不予认证的规定:

领事认证是外交或领事机构以国`家名义进行文书推介和确认的活动。因此,当您的文书中有违反我国及文书使用国法律法规,损害我国主权和尊严及社会公共利益等内容时,认证机关有权不予认证。同时,涉外公证书、相关证明、单据等不符合《公证法》及《公证程序规则》等有关规定时不予认证。关于领事认证的相关解释权归外交部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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